加州离婚介绍
在美国,每个州自行立法规定本州的离婚法律,因此每个州的离婚法律不同。在加州,无论双方在离婚的所有条款上是否能达成一致,离婚程序都必须通过法庭处理。因情况而定,加州离婚可以简单分为:简易离婚(Summary Dissolution),协议离婚(无争议离婚)(Uncontested Divoce),争议离婚(Contested Divorce),单方离婚(Default),公告离婚(失踪离婚)(Divorce by publication)。
在加州办理离婚的要求有哪些?
首先必须满足居住要求,这涉及到地方法庭是否对您的案件有管辖权,所以申请离婚时需要表明您和所住的州和县有实际联系。因此,在加州申请离婚,必须满足:
其中一方配偶(或者双方)至少在加利福尼亚州居住满六个月,同时至少在所住县居住满三个月;才可以在所住县的地方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如果是申请无效婚姻、法定分居或同性伴侣离婚,则不需要满足这一居住要求的规定。
若都不满足居住要求,可以选择先申请法定分居,在双方满足居住要求之后再对判决或者诉状进行修改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需求。法定分居虽然暂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但可以立即对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探望权、儿童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作出临时决定。
加州离婚的冷静期?
加州离婚会有为期六个月的强制等待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避免这一规定。因此,不论您和配偶之间是任何形式的离婚,都需要等满六个月才能结束。六个月的等待期是从送达给对方的时间开始计算。但是每个法庭的处理时间不同,因此每个案件的所需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离婚程序结束是否代表离婚生效?
在法官签署了“离婚判决书”并由书记员将其录入法院记录后,离婚程序才算完结。但具体的离婚生效日期是由法官判予的日期,并不是文件完结的日期。也就是说收到离婚判决书并不等于恢复单身,一定要等到离婚生效日期到了才算是正式离婚。
离婚申请的费用?
递交离婚申请或对离婚申请做出回应的法庭费用是435-450美元。
离婚申请过程中有部分其他文件会有相应的费用。
离婚的律师费则取决于案件的情况,如复杂程度,处理时间以及是否能达成协议的情况来决定。
加州离婚是否可以网上/远程处理?
加州法庭允许“电子提交”,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在线通过法庭系统提交离婚申请。因此,如果双方关于离婚的所有条款都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选择网上或远程处理离婚程序。Defa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