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争议离婚程序 Contested Divorce
在加州办理离婚,当双方无法就离婚申请中的某项条款(财产、债务、配偶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等)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可以递交并送达相关的庭审表格,将有争议的部分在法庭上由法官裁决。
加州法院通常会建议夫妻双方进行调解,而不是直接进行争议离婚,所以在法庭直接进行庭审之前,法庭会要求双方进行听证等一系列的程序。
加州争议离婚和无争议离婚的区别?
争议离婚可能会花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所有未解决的问题都需要通过调解员或法院解决,通常都会需要多于六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来解决双方的争议。相比之下,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所有条款达成一致的话,整个案子就能够简单快速的处理完。
争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加州所有类型的离婚程序基本一致。首先由一方递交离婚申请文件以启动离婚程序,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被申请人需要递交回应离婚申请的文件,进而启动争议离婚程序。
争议离婚程序中,双方需要披露各自的财产债务等情况;同时双方都可以向法庭提交请求,进入“证据交换/发现程序”,并将案件带入庭审或多次庭审直至结束。披露程序不当可能会在离婚过程和最终判决中引发一系列问题。
争议离婚开庭如何安排?
通常有三种类型的开庭请求:紧急请求,非紧急请求和最终的审判请求。每个县法庭对改程序的处理略有不同。一般来说,紧急请求通常会在48小时内安排开庭时间,若请求事宜非紧急情况,则该紧急请求会被拒绝。而非紧急请求会根据法官的日程安排或法庭的安排,通常安排到几周或几个月之后不等,每个县法庭处理程序和速度略有不同。
加州争议离婚需要的时间和费用?
时间:争议离婚所需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争议和复杂程度以及双方的选择。
费用:递交离婚申请或对离婚申请做出回应的法庭费用是435-450美元。离婚申请过程中有部分其他文件会有其他相应的费用。离婚的律师费,因案件的情况,如复杂程度,处理时间等因素而定,价格几乎无法预测。可以参考律师的小时收费来粗略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