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简易离婚流程Summary Dissolution
在加州,简易离婚(Summary Dissolution)是一种简化的离婚程序,适用于夫妻双方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该程序旨在加速和简化离婚过程,减少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成本。这种离婚程序下,双方无需出庭即可完成离婚手续。简易离婚适合那些希望快速、低成本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加州离婚
简易离婚程序必须满足以下那些要求?
- 其中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前在加州至少居住满6个月并且在所在县(county)居住满3个月
- 婚姻时长不满五年;
- 没有共同的未成年小孩,且没有一方正在怀孕;
- 双方没有房产;
- 双方共同债务不超过$6,000(不含车贷)
- 双方共同财产总价值不超过$47,000,包括银行存款,家具等(不含汽车);
- 个人财产总价值不能超过$47,000,包括继承的遗产或他人赠与的财物等;
- 双方关于离婚的所有内容达成一致。
虽然简易离婚不需要处理孩子、财产、债务和配偶赡养费等问题,但是加州离婚的所有类型的程序都有6个月的等待期。也就是说如果文件和程序都没有做错的情况下,递交文件六个月后,法庭将判决解除婚姻。
简易离婚的申请费用是多少?
双方共同配合签字申请简易离婚的情况下,如其他加州离婚程序一样,法庭申请费用一般是$435,部分法庭的申请费用是$450;如果需要律师或者文件申请辅助的情况,费用会视案件情况而定。
简易离婚是否需要上庭?
双方都不需要出庭,只要正确的递交了所有的文件,即可成功办理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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